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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心理健康辅导员专业技能培训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苏少办〔2014〕5号)
来源:原创 | 作者:心理健康辅导员 | 发布时间: 2021-07-29 | 1168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参加心理健康辅导员专业技能培训相关事宜的

补充通知

苏少办〔2014〕5号

 

各市、县(市、区)少工委: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少工委关于组织参加心理健康辅导员专业技能培训要求,省少工委于2014年6月下发《关于转发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心理健康辅导员专业技能培训的通知》的通知》(苏少字〔2014〕11号),现将参加心理健康辅导员专业技能培训的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级少先队总辅导员,中小学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团委书记,专职心理健康教师等自愿报名参加。

二、培训方式和内容

(一)网络培训:通过心理健康辅导员远程培训平台(登陆www.54xinli.cn网站点击“在线学习入口”进入),结合教材内容进行网络自主学习和练习,具体内容包括:

  1、专业基础理论。心理健康辅导基础;心理健康辅导方法;心理健康辅导技术;心理健康辅导测验。

  2、个体辅导。自我类问题辅导;学习类问题辅导;情绪类问题辅导;人际类问题辅导;行为类问题辅导;成长类问题辅导;危机干预类问题辅导;个体辅导综合案例。

  3、团体辅导。开始与结束活动;自我认识与接纳;情绪管理;人际交往与信任合作;价值观与生涯规划;思维训练与潜能开发;危机干预的团体辅导,团体训练设计案例。

  4、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建设。心理健康教育体系的运行机制;心理健康教育常规辅导体系;心理咨询体系;危机干预体系;辅助教育体系;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案例。

(二)面授培训:完成网络培训后参加集中面授培训,具体内容包括心理健康辅导理论知识复习、考前指导、儿童青少年各阶段心理发展解析及常见问题案例分享、个体辅导练习、团体训练练习、个人成长团体体验和分享等。

三、时间、地点安排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初开始报名。

培训时间:网络培训53学时,自网络培训账号第一次登陆后三个月内完成;面授培训24学时,完成网络培训学时后方可参加。

面授培训时间和地点:共青团系统心理健康辅导员考核认证管理办公室江苏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江苏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各地组织报名情况制定面授培训班开班计划,并提前在www.54xinli.cn网站上公布各班次的开班时间和地点,完成网络培训学时的学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和就近的原则选择班次参加面授培训。

考试方式和时间:面授培训结束后进行现场考试,用时120分钟。考试结束后两周内提交《个人成长报告》和《案例分析》各1篇。

四、考核认证

考核通过者将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发的《心理健康辅导员职业培训证书》、共青团系统心理健康辅导员考核认证管理办公室和中国心理卫生协会联合颁发的《心理健康辅导员资格证书(中级)》。考核未通过的可免费补考一次。根据有关规定,《心理健康辅导员职业培训证书》可作为学员从业的凭证,也可作为学员申请职业技能鉴定时,接受过相关职业资格培训的证明;《心理健康辅导员资格证书》可作为学员从事心理健康辅导工作岗位的资格凭证和等级凭证。

五、培训费用

1500元/人,含教材、网络培训、面授培训、考核认证、证书工本费等,不含面授培训期间的交通食宿费。

六、报名方式

1、报名材料:电子版《学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以学员姓名命名)、身份证扫描件(以学员姓名命名)、学历证书扫描件(以学员姓名+“学历证书”命名)和教师资格证扫描件(以学员姓名+“教师资格证”命名),以上材料须放在一个文件夹,并以学员所在县(市、区)+学员姓名命名打包。

2、报名办法:

  A、当地团委或少工委统一组织报名的,请当地团委或少工委将所有学员的报名材料汇总后发至863792505@qq.com邮箱,江苏管理服务中心收到报名材料后开具发票,并将发票邮寄至当地团委或少工委,当地团委或少工委收到发票后将发票分发给学员并代收培训费用,当地团委或少工委收齐培训费用后统一汇至江苏管理服务中心指定的银行账号,江苏管理服务中心收到后向学员邮寄教材和网络培训账号,学员收到教材和网络培训账号后开始上网接受网络培训。 

  B、学员直接向江苏管理服务中心报名的,请将报名材料直接发至863792505@qq.com邮箱,江苏管理服务中心收到报名材料后开具发票并邮寄给学员,学员收到发票后将培训费用汇至江苏管理服务中心指定的银行账号,江苏管理服务中心收到后向学员邮寄教材和网络培训账号,学员收到教材和网络培训账号后开始上网接受网络培训。

其它相关事宜请与江苏管理服务中心联系,联系人:沈一功、夏正刚,电话:025-58856133、58813289,手机:13770777887(夏),邮箱:863792505@qq.com,网址:www.54xinli.cn。

 

江苏省少工委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