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心理健康辅导员资格认证培训的通知
团昆委联〔2015〕1号
各学校团委、少先队组织: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心理健康辅导员专业技能培训的通知》和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实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团市委、市教育局和市少工委经研究决定,组织我市部分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分期参加心理健康辅导员资格认证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团委书记等,每校1人。
二、培训方式及时间
培训采用网络学习和集中面授相结合的方式。网络学习依托“心理健康辅导员远程培训平台”,学员登录(网址:www.54xinli.cn)注册后在线学习。网络培训结束后统一参加集中面授学习。培训自3月中旬开始,至4月下旬结束。具体开班时间及集中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三、培训内容
模块一:心理基础理论(共30学时)
1.心理健康辅导基础理论
2.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建设
3.学校心理健康工作现状及改进办法
模块二:个体心理辅导(共12学时)
1.个体心理辅导理论
2.个体辅导练习和案例分析
模块三:团体心理辅导(共24学时)
1.团体心理辅导理论
2.主题团体练习
3.个人成长团体体验
4.团体体验分享和团体效果评估
模块四:个体心理测量(共12学时)
1.儿童青少年各阶段心理发展解析及各种成长问题的表现与辨别
2.中小学生心理测量工具介绍及使用
四、考核认证
1.面授培训结束后进行现场考试,用时120分钟。现场考试结束后两周内提交《个人成长报告》和《案例分析》各1篇。
2.考核通过者将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发的《心理健康辅导员职业培训证书》、共青团系统心理健康辅导员考核认证管理办公室和中国心理卫生协会联合颁发的《心理健康辅导员资格证书(中级)》。考核未通过者,可免费补考一次。根据有关规定,《心理健康辅导员职业培训证书》可作为培训学员从业的凭证,也可作为申请职业技能鉴定时接受过相关职业资格培训的证明;《心理健康辅导员资格证书》可作为学员从事心理健康辅导员岗位的资格凭证和等级凭证。
五、培训费用
经核算,本次心理健康辅导员资格认证培训费共计1500元/人,培训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六、报名事项
1.报名材料:电子版《学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可在www.54xinli.cn下载,以学员姓名命名)、电子证件照(以身份证号命名)、电子版身份证(以姓名命名)、电子版学历证书(以姓名+“学历证书”命名)和电子版教师资格证(以姓名+“教师资格证”命名),以上材料须放在一个文件夹,并以学员所在县(市、区)+学员姓名命名打包。
2.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3月10日
3.报名流程见附件1。
请各校根据分配名额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及时报名,培训相关事宜请与共青团系统心理健康辅导员考核认证管理办公室江苏管理服务中心夏正刚老师联系。电话:025-58856133、13770777887。
附件:1.报名流程
2.学员报名登记表
共青团昆山市委员会
昆山市教育局
少先队昆山市工作委员会
2015年3月2日